2011年湖南省衡阳市学校公开招聘初中、高中等82名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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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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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 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名,其中高中教师53名(普通教师32名、骨干教师21名),初中教师27名(普通教师20名、骨干教师7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普通教师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生敬业;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除外,学历专业另有要求);
(三)具备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教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已被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入编就业的人员);
2、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3、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现在教学岗位的人员。
(五)骨干教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7、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确定聘用人员。其中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各招聘学校进行,最终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类(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岗位。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报名截止到2011年10月14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地点:衡阳文正大酒店(华新开发区光辉街24号,西临市财政局,东临太阳广场,联系电话:0734-8895761)。
3、报名程序为: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相关费用等。
4、资格初审时需提交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有关证书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
5、每一类(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岗位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聘用资格。
(3)发放《准考证》工作于10月19日-10月21日在衡阳文正大酒店进行,领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相关的领证卡。
(4)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考生于10月22日进行考核(面试、试教和专业测试),再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笔试
1、时间地点: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总时量120分钟,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包括相应层次相应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的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普通教师岗位侧重本科阶段所学学科专业知识;骨干教师岗位侧重相应层次相应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分别制卷,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11月1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
http://www.hhyedu.com.cn)或到报名点查询笔试成绩,需要查卷的考生11月1日-11月3日可到报名点凭有关证件办理查卷手续。
2011.10.1